“爆管了誰來修?”、“產權單位早都沒有了,要住戶自己分攤,大家伙意見又不統一。”每到供暖期,因供熱管網破裂,致使住戶家中無暖的情況時有發生。11月14日,記者從蘭州市住建局了解到,新的《蘭州市城市供熱保障金統籌使用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新《管理辦法》)經市政府研究通過,正式實施。根據新《管理辦法》,蘭州市每年將由市財政安排2000萬元、主城四區財政安排2000萬,作為城市供熱保障金。
市級財政安排2000萬保障供熱
根據新《管理辦法》,每年由蘭州市財政安排2000萬元、主城四區財政安排2000萬元,作為城市供熱保障金。主城四區財政安排的2000萬中,城關區1000萬元、七里河區400萬元、西固區300萬元、安寧區300萬元。市、區統籌的供熱保障金,每年列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,按照市、區1∶1的比例配套撥付使用。
哪些情況可以使用供熱保障金
城市供熱保障金使用范圍具體為:城市居民集中供熱老舊管網更新維修;城市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保障;項目審計等相關費用的支出;市政府研究決定的其他供熱應急保障事項。供熱保障金使用應當按照逐級申報的原則,項目設計、施工、監理等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;更新、維修和應急搶修項目工程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,保修期為兩個采暖期。
此外,新《管理辦法》明確提出,屬下述情況之一者,不予資金扶持:因供熱單位運行管理不善引發設備及管網事故的;供熱管網未超過設計使用年限的;屬供熱站內部設施設備維修改造的。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杜志超